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分行“阳光餐饮”电子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12
河南/郑州 招标采购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分行“阳光餐饮”电子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2025-12-12 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分行“阳光餐饮”电子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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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分行“阳光餐饮”电子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与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分行“阳光餐饮”电子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台食堂用智能电子,电子内嵌分拣系统,可全程可视化监管食材验收,可自动生成食安台账,支持库存盘点,按照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万元;

*.服务周期:五年;

*.交货期:每批次供货接招标人通知起**日内到货;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质保期:五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自****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除承诺外,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最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河南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④本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情况;

⑤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年的:*、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情形二:投标人如不存在“情形一”,须提供承诺函;

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须是具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若有同一制造商对多个投标人进行授权的,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米路南)

*.*方式:远程获取或现场领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料一套。

按照以上要求将加盖公章后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汇总为一个****/***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须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命名主题(**公司***项目*获取文件资料),发送后并拨打*************电话告知,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作为评审其资格是否通过的依据。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格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资格证明材料审查无误后,代理机构会将缴费流程回复至投标人邮箱,缴费成功的单位将缴费凭证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代理机构查询缴费成功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提交资料的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米路南)

六、投标文件的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米路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工银集采网》、《金采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号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米路南)

联系人:李静、徐萌、曹振雨

电话:*************

邮箱:******@***.***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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