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易中心】海珠湿地绿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2025-12-18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广州交易中心】海珠湿地绿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广东/广州-2025-12-18 00:00:00
广东/广州-2025-12-18 00:00:00
海珠湿地绿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发布时间:********** 来源:本站发布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海珠湿地绿谷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 (主)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上海雅思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寰球设计(广东)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广州市骏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珠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上海培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博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新源饮料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工
-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号*楼***室
- 招标人名称:广州新源饮料有限公司
- 日期:****年**月**日
- 附件:
资格审查公示.***
*资格审查报告(不含专家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