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25-12-17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锦州市民政局
地 址:市府东路宝地城*区***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山东鑫茂文体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崔口镇开发区*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家庭养老床 (二)服务机构 须同时具备以下服务能力:*.具有居家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及服务经验,具有成熟的设计能力、施工改造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专业照护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能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能力;*.****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的能力(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管理和服务团队)。此外,原则上服务机构地点距离服务对象住处不超过**分钟车程(农村地区除外);服务机构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信访事件。 (三)服务实施内容 *.老年人家庭环境评估。在实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前,由承接机构对服务对象家庭环境进行评估,按照“一户一案”要求,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并签订改造协议。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承接机构根据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和协议,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配备适老化设施、提供必要的居家环境改造、配置信息化设备,使居家环境基本满足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需求和服务条件。 承接机构依据《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号),按照《锦州市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及老年用品配置清单》、《锦州市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及服务指导目录》制定改造方案并开展建设工作,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配置护理床、地面防滑处理、房门无障碍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扶手或抓杆安装、浴凳配置、地面高差处理、坐便器改造、物理环境改造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数据网关、语音或视频互联、紧急呼救、烟感报警、燃气报警、浸没报警、健康情况数字化管理、生命体征监护、跌倒感应雷达、电子围栏、红外人体感应、睡眠检测、门磁感应、尿湿感应、智能药箱等。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建设项目分必选项目和可选项目,具体分类将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承接机构应根据老年人失能情况和老年人或家属改造意愿实施改造,不得过度改造造成资源浪费。 *.信息化服务。承建机构所配置智能设备应及时与市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市平台运营单位组建服务团队,通过信息化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虚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信息化服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 (一)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数量:***人。 (二)服务机构 须同时具备以下服务能力:*.对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