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2025-12-17 00:00:00
湘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铝合金执法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鼎盛船舶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铝合金执法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湘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铝合金执法艇采购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谭瑛
*、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陆拾万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整包 | 湖南鼎盛船舶有限公司 | 铝合金执法艇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 * | 艘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人员培训到位,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乙方开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交付采购人使用。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湘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附件:合同。
甲方:(公章)湘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乙方:(公章)湖南鼎盛船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谭瑛 委托代理人:方新觉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号 地址: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大塘组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易俗河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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