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2-17
{prov} 中标结果
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prov}-2025-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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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上海九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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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 | 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 | *******.**元 | 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嘉定区塔里木路**弄*号***室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 | 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租赁项目 | 塔城东路***号*幢 | 塔城东路***号*幢作为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塔城路)使用,租用面积****.**平方米 | 服务期限为****.*.******.**.** | 确保区公有物品寄存及服务中心办公工作的正常进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育,杨赟,侯永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招标,***万以下按*.*%,*******万按*.*%。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采购需求无限制性、歧视性条款,且符合《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号)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第(二)项“因工作需要,采用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规定,故本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在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就服务举措、后续改进地方、二次报价等方面与供应商进行了谈判,供应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答复,并作了二次报价,提供的方案能够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故推荐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博乐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九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中路****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敏洁
电话:********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