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2026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5-12-17
陕西/安康 招标采购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2026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陕西/安康-2025-12-17 00:00:00
陕西/安康-2025-12-17 00:00:00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视力保护色: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年宁陕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 采购内容:开展宁陕县****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号)要求,需开展宁陕县****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保渔洞河、双河沟、引汉济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省市控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以上,两场(厂)稳定运行,声环境质量、农村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地下水水质等达到标准要求;需满足的要求: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中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进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比。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开展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噪声监测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的相关规定执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内部质控执行《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发〔****〕***号)有关要求,监测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统一实施内部质控并对监测数据质量负责;地下水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 在出具监测报告的同时,针对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制作分析报告,指导当地做好水质保护工作。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