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17 00:00:00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项目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招标编号:**************/**************),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疑问*:若我司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在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变更,是否认可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所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证明其担任过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予以认可。
疑问*: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项目于****年**月**日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其*.*.*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包含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业绩中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因合肥招投标市场超过一亿元的项目招标文件均规定,投标人提供近五年以来相关业绩,此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更改业绩要求为: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包含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业绩中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业绩设置不存在违反导则、法律法规及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疑问*:我方拟提供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的业绩为装配式钢结构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体现装配式钢结构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疑问*:我单位提供业绩为我公司(承担施工任务)与设计院组建联合体承接业绩,竣工资料中可以体现我单位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单位承担设计任务,业绩竣工时间和规模均满足要求,由于时间问题联合体协议缺失,请问此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联合体协议缺失,但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可体现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
疑问*:请问项目经理业绩如有变更,是否以竣工资料上的项目经理为准?
回复:见疑问*回复内容。
疑问*: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证查询信息网址及截图是否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的要求?
回复:“数据等级”*级及以上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证查询信息网址及截图予以认可。
疑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是否认可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回复: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比误差较大,建议工程量复核并进行调整。
|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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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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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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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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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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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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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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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涂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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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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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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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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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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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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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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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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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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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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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核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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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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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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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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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
**#土建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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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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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核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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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
**#土建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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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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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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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核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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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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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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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
**#土建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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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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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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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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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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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核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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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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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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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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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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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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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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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经复核工程量无误,不予调整。
疑问*:地下室土建工程分部分项第**项“钢柱******”控制价综合单价为****.**元/*,该价格远低于市场询价及施工成本价,请核实并调整。
回复:经复核无误,控制价不予调整。
疑问**:地下室土建工程分部分项第**项“钢梁******”控制价综合单价为****.**元/*,该价格远低于市场询价及施工成本价,请核实并调整。
回复:经复核无误,控制价不予调整。
疑问**: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页,请问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目录、附图附表是否包含在**页内?
回复:包含在内。
疑问**:招标文件*.*.*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及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为民用建筑是否可以调整为房屋建筑?
回复: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是经过建设单位及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变更手续材料齐全,此项目经理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见疑问*回复内容。
澄清*: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没收履约保证金”统一调整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号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人:陈苑、魏思宇、胡杭东
电话:*************、*************、***********
日期:****年**月**日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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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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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