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5-12-17 00:00:00
房屋出让合同
项目编号:*************
甲方(出卖人/原产权人):淮北市相山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科创大厦**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丁向前
乙方(买受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南路联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广鹏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号恒大雅苑(北区)*幢***室(产权证号:*******);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号恒大雅苑(北区)*幢***室(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恒大雅苑(北区)*幢***室***.**平方米(以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准);恒大雅苑(北区)*幢***室***.**平方米(以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准)。
*.房屋性质:商业。
*.房屋抵押情况:
抵押人:淮北市相山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抵押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抵押登记机构: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抵押登记日期:****年*月**日,抵押合同号为:(******)浙商银高抵字(****)第*****号。
*.房屋租赁情况:
(*)恒大雅苑(北区)*幢***室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未出租】。
(*)恒大雅苑(北区)*幢***室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出租】。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对该房屋权利状况作如下承诺:
(*)如该房屋有除甲方以外的共有人,甲方已经取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或者依照共有人的约定享有处分买卖标的的权利;
(*)如该房屋存在共有人、承租人等优先购买权人,甲方已经书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已经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该房屋没有出卖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
(*)该房屋没有被司法查封;
如该房屋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已付的房屋拍卖款,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支付乙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二条 拍卖成交约定
*.拍卖成交价格:人民币*******元(大写:叁佰零陆万伍仟壹佰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其中恒大雅苑(北区)*幢***室含税价*******元,恒大雅苑(北区)*幢***室含税价*******元。乙方已于拍卖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划入甲方指定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抵房屋拍卖款。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支付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账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 **** **** ***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税费承担: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中所涉及的费用及过户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三条 租赁关系承接
*.依据《民法典》第***条“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自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由乙方概括承受甲方的权利义务,原租赁合同条款继续有效,甲方、乙方、承租人三方另行签订三方变更协议。
*.租金衔接:自成交款项支付之日起,后续租金由乙方收取。
*.押金承接:甲方应于乙方全额缴纳成交价款**日内,承租方将租赁押金交付乙方,乙方成为押金的权利义务人,甲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押金退还事宜。
*.通知义务:甲方应于收到成交款项后*日内,将房屋拍卖成交及所有权转移事宜书面通知承租人;乙方应配合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更租赁条件或解除合同(租赁期内)。
第四条 房屋抵押解除、过户、交付
*.抵押解除: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抵押解除及过户。
*.办理过户: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在上述日期前不能完成抵押解除及过户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已付的全额房屋拍卖款,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支付乙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交付时间:甲方应当于拍卖款项付清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查验房屋后,以【签署交付证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房屋交付前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卫生费】【电费】【水费】【燃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车位费】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向相关单位结清,此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付标准:房屋按现状交付,恒大雅苑(北区)*幢***室商品房除处于抵押状态,无其他权利瑕疵。恒大雅苑(北区)*幢***室商品房除处于租赁及抵押状态,无其他权利瑕疵;交付时应提供原租赁合同、押金收据、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文件。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原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隐瞒租赁纠纷、拖欠费用等情形;若因甲方虚假陈述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乙方须遵守原租赁合同的各项约定,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期间,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乙方应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且自行协商未能解决时,权利主张方可向淮北市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调解。若调解仍无效,可依法向相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淮北市相山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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