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2-17 00:00:00
[镇海区本级]澥浦镇庙戴村(世纪大道西侧)房屋三年租赁权公开竞租公告
本公司现对澥浦镇庙戴村(世纪大道西侧)房屋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租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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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年租金 (元) |
保证金 (元) |
租期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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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海区澥浦镇庙戴村(世纪大道西边) |
***.** |
**,***.** |
**,***.** |
三年 |
办公用房 |
二、 标的物用途为办公用房,合法合规的使用。
三、 鉴于该处房屋为白坯,且其中一间安全等级评定为*级,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需自行投入并完成房屋的整体装修工作,并负责对*级房屋进行安全维修加固。上述维修加固完成后,需由产权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等级复评,待复评合格并达到使用标准后,方可正式入驻使用。产权方同意给予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两个月的装修宽限期,在此期间免收租金。
四、 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须知,并承诺对公告、须知中列明的任何不利情形无任何异议。确认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一) 标的物交付说明
标的物一般以现状移交(不包括标的物内可移动的物品)。在租赁标的物的移交过程中,可能会因原承租人拆除空调、窗帘、灯具、网线等部分设施和设备而导致某些装修和设施受损,意向竞租人应充分评估潜在风险。产权方对此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在支付所有款项后,标的物将由产权方直接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产权方有权拒绝交付。
(二) 标的物移交情况
*、 处于空置状态下的标的物:
产权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腾出房屋,将房屋移交给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 处于经营状态下的标的物:
(*) 由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 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原承租人搬迁所需的时间,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 处于腾空状态下的标的物
(*) 由未参加第一次公开竞租的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 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标的物正在腾退,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三) 标的物经营要求
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遵循法律法规,合法、规范、文明地进行经营。若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出现违法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况,应由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产权方无关。同时,产权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原出租的房屋,因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负责。承租人(或意向承租人)不得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 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易燃易爆、毒害、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相关行业,或其他影响周边环境、扰民的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的其他经营活动;
*、 违反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开设违法、违规的经营场所;
*、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 标的物其他信息
*、竞租方法
采取多轮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租。按照租金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可以以最高报价者报价行使优先承租权。报价低于标的底价为无效报价。
标的若未出租,标的物优先承租权:无,
标的若已出租,原承租人如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登记参加竞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登记参加竞租的,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期限为三年,期间包含两个月的装修免租期,每年租金不上浮,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竞租时间
公开竞租时间为:****年**月**日*点**分整。
*、竞租网址
请登录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一、 竞租对象
同意遵守《竞租公告》、《租赁合同》和《公开竞租须知》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意向竞租人不得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租金、不能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均不符合本次资格要求。
二、 报名方式及时间
*、 意向竞价人请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报名,并请企事业报名人上传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报名人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十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 竞租者自行进行实地勘测,对招租事项无异议后缴纳竞租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含水电费押金)为三个月的成交年租金,由竞租成功者在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期满,在确认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费用(含水电费)结清后,保证金将不计收利息,一次性退还。
三、 联系人:朱涛,联系电话:***********、*************。
宁波市镇海国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