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杨庄子村杨庄子小区1号楼4单元楼顶15平方米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2025-12-17
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杨庄子村杨庄子小区1号楼4单元楼顶15平方米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北京-2025-12-17 00:00:00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杨庄子村杨庄子小区*号楼*单元楼顶**平方米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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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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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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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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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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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标的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杨庄子村杨庄子小区*号楼*单元楼顶**平方米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房山区 / 长阳镇 / 杨庄子村
标的**
名称: 基站 单位: 平方米
型号: 数量: **
拟出让用途: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 *年
出让方式描述: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挂牌总金额(元): ******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标准为每年*****元,每*年递增*%。 *. 租金年付,上付款,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万元,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年; *. 意向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被执行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平方米。 *. 该标的项目租赁用途:铁塔通信基站。 *. 该项目拟租赁期限*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 该项目坐落位置: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杨庄子小区*号楼*单元楼顶。 *. 出让标的用于通信基站信号塔,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 本项目现有地上物属原使用方所有,该项目通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选择受让方。如果通过公开交易后,若非原使用方成功受让,由村集体**日内负责清退现有使用方并保证项目地块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村集体全部承担。 *.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质押所承包(租)土地及资产,也不得利用所承包(租)土地及资产进行融资。 *. 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 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 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 ** 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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