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7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叙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5-12-17 00:00:00
叙永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叙永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西部协作帮扶石厢子电商实训中心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号*号楼***

被投诉人: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叙永镇环城中路盛世华都**号楼*楼

相关供应商: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叙永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东西部协作帮扶石厢子电商实训中心(*****************),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检测报告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涉嫌指定人为设置与产品无关控标检测报告,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的提供首页具有****及***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具有排斥限制行为,阻碍及排除了相关合法供应商参与被投诉项目公平竞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的提供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倾向性、限制性条款,具有排斥限制行为,以其不合理排斥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叙永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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