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太平洋供水贸易有限公司金华城发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运营单位选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2025-12-17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关于金华市太平洋供水贸易有限公司金华城发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运营单位选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2025-12-17 00:00:00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太平洋供水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太平洋供水贸易有限公司金华市太平洋供水贸易有限公司金华城发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运营单位选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投标人负责金华城发供应链金融平台技术开发、系统运维、功能优化、平台推广、用户培训技术支持及运营管理等工作,确保平台达到运营维护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服务期要求

最低限价

(科技服务费分成比例

金华市太平洋供水贸易有限公司金华城发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运营单位选取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不含平台建设期,服务期自平台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不低于**%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前以书面形式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三)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六、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开标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开标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元)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转账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二)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五)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时查询。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太平洋供水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街****号

项目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谢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

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

合同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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