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12-15
广东/汕尾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广东/汕尾-2025-12-15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机构: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汕尾中学智慧校园改造升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神州动力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香年广场[南区]附楼(*座)****;

投诉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站前横四路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六楼***室;

相关供应商:广东翔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翔飞公司);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华港小区岑擎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号楼***厂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汕尾中学智慧校园改造升级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人诉称一是关于“教学应用平台”****/***认证的核查,需进一步补充官方备案信息验证。招标文件(附表二“教学应用平台”)明确要求,“无需导入平台可直接在 *** 中添加课堂互动工具”“*** 备课插件提供学科工具”等▲核心条款需提供****或***资质检测报告。投诉人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未检索到翔飞公司有与该软件相关的****/***检测报告备案信息。

二是关于“电子教室软件”核心功能的核查,需补充现场演示验证招标文件附表七“电子教室”要求软件具备“学生演示、作业提交、程序限制、远程设置”等核心功能,但投诉人核查翔飞公司所投“云望云计算”软件官网后,发现其公开的核心功能模块仅包含“文件下发、屏幕分享”等基础功能,未提及上述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功能,怀疑存在功能缺失。

三是关于“桌面终端设备”技术参数的核查,需补充厂商官方信息比对招标文件附表五“学生/教师云桌面终端”要求“产品可使用*** 键盘组合键开机”但投诉人查询翔飞公司所投“宏碁 ******* ****”官网参数及外观示意图后发现该产品仅配备物理开机键、重启键,未提及“*** 键盘组合键开机”功能,怀疑关键参数虚假承诺。

四是关于“视频展台”****/***认证的核查,需补充专项核查招标文件要求“视频展台需提供****/*** 检测报告”投诉人通过国家认监委平台多次查询,未发现翔飞公司有与“视频展台”相关的认证备案信息,仅查到硬件大屏认证

五、本机关调查查明情况

本项目由汕尾市城区汕尾中学(以下称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月**日进行开标、评标,**月**日发布翔飞公司为中标人、投诉人排列第*的结果公告。目前,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表述招标文件第*****、**、**“*.技术标准与要求”分别载明了教学应用平台”“学生云桌面终端”“电子教室的技术参数要求。招标文件第**页*.详细评审”载明:“货物技术参数响应 **.*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分,若负偏离或不满足带符号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的,每项扣*分,扣完为止。若负偏离或不满足带非符号技术参数要求的,每项扣*.*分,扣完为止。注:如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任一项指标或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而未提供的,则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

翔飞公司投标文件情况:翔飞公司于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相关技术参数做无偏离响应,并于投标件中提供了显示出具单位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电子教室”功能截图等材料以响应招标文件参数要求

评审报告情况翔飞公司于评审因素货物技术参数响应 **.*分中得满分。

宏碁(重庆)有限公司答复《技术参数证明函》是我公司出具真实有效

杭州云望云计算有限公司答复投标技术参数证明函》是我公司出具真实有效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答复要求协助查验的以本机构名义出具的加盖了***标志的《检测报告》(机构*** 编号:************,报告编号:*********,样品名称:触控一体机,委托单位:广东翔飞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类别:委托检测,加盖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是)收悉。经核实,提供的该《检测报告》是盗用我院报告编号伪造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以上事实,有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采购人提交的答复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答复材料相关供应商提交的答复材料、招标文件采购公告、投标文件、第三方回复等在案佐证。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翔飞公司制造的“翔飞教学资源管理平台**.*”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显示出具单位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证明材料,对上述产品的相关技术参数做出响应。根据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答复情况,上述检测报告为伪造的检测报告。因此,翔飞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了不实的检测报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翔飞公司中标结果无效。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翔飞公司分别以宏碁(重庆)有限公司制造的“学生云桌面终端”规格型号:******* **** ****)、杭州云望云计算有限公司制造的电子教室”(规格型号:云望云课堂互动管理软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功能截图证明材料,对上述产品的相关技术参数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翔飞公司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认定翔飞公司的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参数要求,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的规定。鉴于投诉人未提供证明上述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参数的有效材料,结合上述产品制造商的回复情况,现有证据未能证明评标委员会的上述评定有误。

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以及第二十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的规定,经查,投诉人未就该投诉事项提出质疑,且该投诉事项不属于基于质疑答复内容而提出的投诉事项。因此,该投诉事项系无效投诉事项。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在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翔飞公司于本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本机关另行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或汕尾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