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2025-12-17 00:00:00
受信宜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对以下*宗国有资产产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标的编号:***********;标的名称: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信宜茶山工区洞挖料矿产资源公开处置。总量为**.****万吨(约********)。公开处置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为**万元。未尽事宜,请查阅网上挂牌交易文件。
二、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网上挂牌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限时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起。
三、成交标的物移交地点
本次处置的标的物附属于茶山工区隧洞工程产生,由项目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将洞挖石料运至该工区临时堆场,竞得人从该工区临时堆场接收标的物并清运处置。
四、竞买资格和要求
为确保该剩余洞挖石料的顺利处置,特对竞买人资格及须承担的相应义务作如下要求:
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企业须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等经营范围,方可报名参加竞拍,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参加竞买须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任何不良记录报告。
(三)本次处置的标的物附属于隧洞工程产生,竞买人须接受标的物交付时间长和由此产生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由于临时堆场较小,容纳有限,本标的物由项目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将洞挖石料运至工区临时堆场后,竞得人须及时跟进清运,确保各临时堆场的堆放量不超过**%,以保障隧洞工程顺利施工。因竞得人不及时清运,工区临时堆场无法继续堆放造成隧洞工程施工停滞继而造成处置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信宜市自然资源局可无偿处置滞压的洞挖石料资源,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须主动与标段施工单位联合制定清运方案,完成安全培训,清运时的安全生产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的人员、设备、车辆进入标段施工区须严格遵守标段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因竞得人在清运作业过程中造成标段施工单位设施、设备、道路等损害损失的,由竞得人维修及赔偿。
(五)本标的物清运时必须经过地磅称重,数量以地磅称重的数据为准核算;若地磅称重的数量到达本次处置标的物数量的,竞得人停止清运,剩余石料资产须由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再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须自主协调临时堆场附近地磅或自主建设地磅使用,并负责安装网络视频监控等相应设施,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须接受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派驻人员的监督,包括现场记录、过磅监督、获取监控数据等。
(六)若本工程除了标的物外,后续仍产生剩余洞挖石料的,由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再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
五、保证金缴交及竞买保证
(一)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作为其获得竞买资格的前提条件。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三)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协议后可转为成交价款。
(四)竞买人若放弃所竞得标的物,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付款方式
本次茶山工区洞挖料矿产资源处置成交价款付款方式如下:
签订成交协议**天内缴交成交价款的**%;
(二)****年*月底前缴交成交价款的**%,同年**月底前缴交成交价款的**%;
(三)****年*月底前缴交成交价款的**%,同年**月底前缴交成交价款的**%;
(四)****年*月底前缴交成交价款的**%,同年**月底前缴交成交价款的**%。
七、成交协议签订及违约责任
(一)竞得人在拍卖成交时与交易机构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自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个工作日内与信宜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协议(详见附件《协议书》)。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协议后,须按付款方式约定将成交价款缴入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信宜市自然资源局完税后,按相关规定将处置收入缴入市财政专户。
(三)竞得人拍卖成交后逾期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签订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间缴交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信宜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成交确认关系,收回标的物重新竞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交成交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向信宜市自然资源局缴纳违约金。
八、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对标的物的经营使用,须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须在许可范围内合法经营及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本标的物加工销售所产生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申报缴纳。
(三)竞得人在清运作业过程中,需使用水、电、运输道路、相关场地等,由竞得人依据规定自行协调解决,相关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人在清运前,须在场内作业区、道路的陡坡、临空区、转弯处等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竞得人在清运作业过程中应遵循相关部门要求,按相关要求制定、做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防止扬尘、车辆核载等措施和工作,确保安全清运和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六)本次处置标的物品质、质量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对标的物进行详细了解并实地咨询、考察。本标的物有关规模、形态、品质、交付时间等可能与实际有一定的差距,竞买人须对该差距有充分的认识,竞买成交后,竞买人须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委托人(信宜市自然资源局)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参与竞买的报名方式有两种:
方式一:请直接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相应个人登录/法人登录后,在右侧边栏点击【交易系统】,然后选择【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即可跳转进入交易系统。(该登录方式不用办理数字证书。首次登录的需进行注册和办理实名认证。)
方式二:请直接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公共产权】按钮,进入产权交易系统,点击【用户登录】按钮跳转到竞买人登录界面。(该登录方式需要提前办理数字证书。首次参加网上竞买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在办理数字证书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会员注册申报”按钮进行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绑定手续。)
九、交易文件的获取
有意者可直接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公共产权”按钮进入“茂名市公共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查询并下载相关交易文件,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公开交易活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信宜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的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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