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2-17 00:00:00
|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年宁合高速汤泉服务区污水清运应急处置服务比选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供应商;南京市;社会保障资金;政府采购;废水;采购;合同;事业发展中心;采购项目;证明材料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根据工作安排,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开展宁合高速汤泉服务区污废水清运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宁合高速汤泉服务区污水清运应急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元/车,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根据现场污废水的产生及积存的情况,将污废水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并按要求排入指定地点。污废水清运车辆核定载质量应≥*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获取比选文件
凡具备以上条件,愿意参加该项目报价的单位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前联系报名。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宁六公路***号
联系人:傅部长
联系电话:************ (周一至周五*:*****:**)
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