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2)
2025-12-17
福建/福州 中标结果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2)
福建/福州-2025-12-17 00:00:00
福建/福州-2025-12-17 00:00:0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望龙二路*号海西金融大厦**层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运输领域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类(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法律咨询服务 | 运输领域法律顾问服务 | 运输领域法律顾问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琦 |
| 评审专家: | 廖荣坤 、 赵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以采购包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万元以下按*.*%计算后下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含增值税),不足****元按****元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开户名: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运输领域法律顾问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资格性审查中,福建谋而忠律师事务所未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未提供执业许可证年审记录),其资格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审核结果均为通过。
*.在符合性审查中,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参与了本项目采购包*的评审,且为采购包*的合格供应商,其在参与采购包*的评审中,其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与采购包*中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重复,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其他事项中第*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结果均为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号交通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晓梅
电话:*************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