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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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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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渔港配套建设工程(防波堤亮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建设的嵊泗渔港配套建设工程(防波堤亮化),由招标代理机构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宇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原晓帅),投标报价*******.** 元,得分**.**,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润水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虞杰),投标报价*******.** 元,得分**.**,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昌屹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莹莹),投标报价*******.**元,得分**.**,工期:**日历天
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
浙江鑫晟达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竣工结算资料提交承诺书,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第(*)款第⑥条规定,经询标,投标人线上确认属实,该投标单位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未通过。
综合评审中:
浙江舟山航宇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照文件要求填写,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款第④项规定,经线上询标,投标人线上确认属实,该投标单位综合评审未通过。
公示期限:****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作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向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
招标人: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