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的批复 2025-12-17
2025-12-17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的批复 2025-12-17
重庆-2025-12-1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的函》(白沙府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现有产业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高屋社区、红花店社区。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维修整治恒和村提灌站约*座、滩盘社区提灌站约*座;灌溉管网改造约**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整治约**户;山坪塘整治约**口。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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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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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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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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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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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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