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1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的函》(白沙府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现有产业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高屋社区、红花店社区。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维修整治恒和村提灌站约*座、滩盘社区提灌站约*座;灌溉管网改造约**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整治约**户;山坪塘整治约**口。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年**月**日
附件
江津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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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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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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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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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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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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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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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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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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