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江津区李市小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投资及工期的通知
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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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江津区李市小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投资及工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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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5-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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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江津区李市小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投资及工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调整重庆市江津区李市小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及工期的函》(李市府函〔****〕***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实施需要,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及工期。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本工程治理堤线长****.***,新建堤防长度为****.***,新建分洪箱涵***.***,穿堤排洪建筑物*处,新建拦河建筑物分水堰*座。工程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堤防工程,二是分洪渠工程,三是分洪隧洞工程,四是拦河建筑物工程。
二、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万元调整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
三、同意将建设工期调整为****年*月至****年**月。
四、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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