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1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西湖镇排水排涝设施完善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西湖镇排水排涝设施完善工程可研的函》(西湖府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项目区排水排涝设施和山洪灾害防治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西湖镇河坝社区、水庙村、百燕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整治象鼻子河山洪沟*.***,水庙村綦河沟整治*.***,河坝社区山洪沟整治*.***。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独立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年。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年**月**日
附件
江津区西湖镇排水排涝设施完善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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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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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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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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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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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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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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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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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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