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津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及完善项目(一期)可行性 2025-12-17
2025-12-17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津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及完善项目(一期)可行性 2025-12-17
重庆-2025-12-1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津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及完善项目(一期)可行性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津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及完善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津水环境文*******)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完善项目区供水基础设施,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圣泉街道、石门镇、白沙镇、先锋镇、李市镇、西湖镇、珞璜镇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共更换管网******(其中配水管网长******,入户管******),新建加压泵站(智慧集成泵站)设备**套,新建高位水池*座及其他附属设施改建。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万元,独立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专项部分投资***.**万元(其中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万元,环境保护工程**万元,水土保持工程**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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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江津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及完善项目(一期)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材料及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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