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可研的批复 2025-12-17
2025-12-17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可研的批复 2025-12-17
重庆-2025-12-1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几江办函*******)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住建委《关于下达****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函》(津住建函*******)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消除项目区域老旧小区住房安全隐患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建设地点:几江街道通泰门社区、桥南社区辖区内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老旧小区外立墙面排危整治约****平方米,包括外墙立面改造、乔木修剪等内容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号)工作抄告精神,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振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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