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5-12-17 00:00:00
|
济宁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调查及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 二、项目名称: 济宁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调查及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采购项目 三、被处理人: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四、采购人: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五、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年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济财采〔****〕**号)安排部署,我机关依法对山东新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经查,你单位在“济宁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调查及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六、处理结果: 限期整改 七、处理决定详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四)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情况报济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