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21号
2025-12-17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21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12-1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作者: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多功能厅光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市秉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与绿化街交汇安居小区**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号楼

被投诉人*: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航路***号

相关供应商*:龙沙区佳彤物资经销处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号百花电子*****#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多功能厅光设备(项目编号:[******]**[**]********)(包*)”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龙沙区佳彤物资经销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写***显示设备*、***显示设备*、***显示设备*的制造商为福建省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据查询显示福建省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为林建忠,而林建同时也是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大型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其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龙沙区佳彤物资经销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写喷雾机(舞台特效)制造商为广州歌斯达舞台灯光设备有限公司,经核实查证,广州歌斯达舞台灯光设备有限公司没有制造设备所需的排污许可证资质,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其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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