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廒里计量站六年使用权租赁交易公告
2025-12-17
山东/潍坊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昌邑市廒里计量站六年使用权租赁交易公告
山东/潍坊-2025-12-17 00:00:00

昌邑市廒里计量站六年使用权租赁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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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廒里计量站六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昌邑市廒里计量站六年使用权租赁

三、标的内容:

昌邑市厫里计量站(位于昌邑市下营化工产业园北姜家村东,包含办公室、地磅管理房、配电室、****电子衡及配套、*****变压器及**.**亩土地使用权)六年使用权租赁,挂牌出租底价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万元。

注:标的以现状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废品回收类业态暂不符合本次租赁的准入条件。

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如竞价成交,该次挂牌(竞价)无效,所交竞买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申购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者,请于********日至******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昌邑市廒里计量站六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日**时前缴纳竞保证金至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交易乙方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录)。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日,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先生;************ *********** 王女士

七、网上竞价时间

******日上午*:****:**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该资产久未使用,建筑设施状况较差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成交日内持相关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出租方处审核资质,审核通过后至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服务费;(*)自成交日起*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要求交纳第一年的租赁价款(租赁价款按年度缴纳,后续租赁费用于每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付清)。无故逾期视为违约,将取消承租方资格,所纳的竞买保证金等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方须自筹资金进行维修、改造,以满足使用要求。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维修、升级等)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间,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租赁期间,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如对标的进行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并将租赁房屋装修、改造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当日一并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方须交纳*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严格按照本竞价文件和租赁合同的要求,对所竞得的标的进行经营及管理。若违反规定和要求,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终止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用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等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标的或将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和竣工验收资料交给出租方,据实结清房租,租赁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条件搬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号

昌邑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


昌邑市廒里计量站六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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