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欣鑫路-安祥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通知
2025-12-17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晋江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欣鑫路-安祥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通知
福建/泉州-2025-12-17 00:00:00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欣鑫路*安祥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欣鑫路*安祥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晋政施招***********),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招标公告中*.招标条件修改为:

本招标项目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欣鑫路*安祥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欣鑫路*安祥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中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和内容、“投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招标范围和内容及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节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三)招标项目说明修改为: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欣鑫路*安祥路)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总造价约****.****万元,其路线起点(**+***)与安祥路相交,终点(**+***.***)与欣鑫路相交,道路宽**米道路全长约****.****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中 *.*招标控制价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现价,下同):********元;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质量员人数原*人现修改为*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的第③点 修改为:

③ 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承包人应将施工用水设计图纸和详细的说明书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供水管路及用水设施必须符合晋江市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分包的一般约定中的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修改为: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路基、路面、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 **.*.*保修责任,删除原内容,修改为:

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违约,删除原内容,修改为: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赔偿因准备该部分工作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其他: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不适用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删除序号*原内容,修改为:

*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

**.*.*人工费价差调整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或小于*.**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但应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和基准价格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

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本款第(*)项中的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请资料后*天内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视为发包人认可,并作为价差调整依据。承包人未向发包人申请确认,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价差,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价差。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现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包括人工费差价、主要材料和设备差价、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的价差并入合同价格

**.*.*人工费价差调整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或小于*.**的,均不予调整。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偏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现行费用定额规定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或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和基准单价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

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本款第(*)项中的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请资料后*天内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视为发包人认可,并作为价差调整依据。承包人未向发包人申请确认,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价差,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价差。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现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风险承包幅度,以及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均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通用本数据补正表”原位于 *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后,现将“通用本数据补正表”位置调整至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之后。

关于投标人提问答疑

疑问*:代理明确质量员专业要求。

答复:配备的质量员已修改为*名,根据闽建建[****]**号文,本项目对质量员专业无要求

疑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要求配备的质量员*人,质量员*人请明确质量员的专业类别,是否要求是市政质量员?

答复:详见疑问*答复。

三、澄清修改及答疑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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