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12-17 00:00:00
定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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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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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定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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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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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定远县城乡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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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经开区炉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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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耿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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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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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材料光电产业园**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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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陈星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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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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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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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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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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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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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贺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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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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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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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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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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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扩建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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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四会市白沙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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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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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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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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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定远县程锦规划勘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经开区炉桥路新材料光电产业园**号楼,联系人:陈星辰,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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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米,联系人:忽永亮,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