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2-17
2025-12-17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2-17
河北/秦皇岛-2025-12-17 00:00:00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路**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森林家园二区小康楼**栋*号
四、基本情况
“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年**月**日,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向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于****年**月**日对质疑情况进行了答复,质疑人因对质疑答复情况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审查后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技术参数指向性、倾向性、限制性强,框定特定车型范围,对应特定制造商产品,破坏公平意争,削弱项目意争性与公正性,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差别和歧视待遇;技术参数以特定狭窄区间框定车型范围(即区间值),缺乏灵活包容,限制供应商参与,影响项目意争性与公平性,使优惠政策难落实。 投诉事项二: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判断标准缺失,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极易导致主观横向比较,难以保证评标公正一致,亦不利于投标人间公平竞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北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
北戴河区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秦皇岛-2025-12-17 00:00:00
二、项目名称: 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北岭路**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森林家园二区小康楼**栋*号
四、基本情况
“北戴河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提标改造更新项目*购置车辆”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年**月**日,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向秦皇岛圳恒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于****年**月**日对质疑情况进行了答复,质疑人因对质疑答复情况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审查后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技术参数指向性、倾向性、限制性强,框定特定车型范围,对应特定制造商产品,破坏公平意争,削弱项目意争性与公正性,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不合理差别和歧视待遇;技术参数以特定狭窄区间框定车型范围(即区间值),缺乏灵活包容,限制供应商参与,影响项目意争性与公平性,使优惠政策难落实。 投诉事项二: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判断标准缺失,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极易导致主观横向比较,难以保证评标公正一致,亦不利于投标人间公平竞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北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