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无为市-挂牌公告】无为市鹤毛镇董圩村048乡道西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
2025-12-17
安徽/芜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芜湖市-无为市-挂牌公告】无为市鹤毛镇董圩村048乡道西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
安徽/芜湖-2025-12-17 00:00:00
安徽/芜湖-2025-12-17 00:00:00
无为市鹤毛镇董圩村***乡道西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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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无为市鹤毛镇董圩村***乡道西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 |
| 转让方名称 | 无为市鹤毛镇人民政府 | 项目类型 | 房产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转让标的现由第三方使用,成功转让后,由转让方负责第三方的撤离清场工作,最迟不超过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月内。第三方会处置或带走转让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受让方须待第三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由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第三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受让方。 (*)转让标的所在的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成功转让后,受让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的实施意见(暂行)》(皖自然资规〔****〕*号)等相关政策、部门及转让方要求,与该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联营的方式签订入股联营合作合同,并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的不动产权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负责积极配合,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价款。 (*)意向受让方如需察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提交现场察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察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