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9家子公司2026年废旧物资处置
2025-12-17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9家子公司2026年废旧物资处置
四川/成都-2025-12-17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2-17 00:00:00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家子公司****年废旧物资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家子公司****年废旧物资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处置资产为*家子公司联合委托安吉集团处置,处置底价以公司实物资产处置底价定价审批为准,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数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挂牌价格“***%”为竞价起始参数,代表增幅百分比。标的以增幅百分比为起始价进行正向多轮次报价,价高者得,最终标的每项资产每吨或每个的实际成交单价为:挂牌单价×增幅百分比竞价结果。 每项资产预估成交价=每项资产挂牌单价*增幅百分比竞价结果*每项资产预估总重量。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实际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 一年陆续处置,挂牌价为含税单价处置单价,按照成交单价执行;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每批次标的交付并且转让方收到受让方以实际称重数量支付的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以转让方财务开具的发票为准,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付地点:安吉集团公司及下属*家子公司(宜宾、成都温江、成都新都)。 (三)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若意向受让方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需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 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 报名后视为认同标的所有的瑕疵与重量的不确定性。 (四)意向受让方凭《现场查勘确认书》方可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报名参与受让。 (五)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标的清理、清运、装卸(上下车费用、运输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知悉转让方拟定的《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合作方廉洁承诺书》并接受其中条款。受让方在取得成交告知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向转让方安吉集团公司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该保证金待所有废旧物资完成清理、装卸、清场等作业且无安全事故、无争议后予以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七)受让方进入转让方区域无条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并在处置装运期间及结束后,按要求清理、清洁现场。 (八)受让方须承诺: *.在处置此批废旧物资时,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置单位资产管理、环保、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受让方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包含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受让方须承诺在装运期间,只装运合同约定的废旧物资,不得错装、混装、未计量或计量舞弊便将物资运离安吉集团及下属*家子公司。 (九)受让方在装卸(运输)作业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 施,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转让物资的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装卸运输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和安全责任、消防责任、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十)受让方须将废旧物资必须全部直接清运回受让方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在处置清运过程中进行倾倒、丢弃、遗漏、抛撒或转让给第三方。 (十一)受让方收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当批次交易标的物从转让方装卸、运离并清场,转让方负责完成现场物资的点交;约定的标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物负保管义务,转让标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损毁、灭失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二)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十三)此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十四)其他事项详见《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等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