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5-08-08 00:00:00
桂平市人民医院关于总院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需要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为我单位提供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总院食堂的相关工作,现就******;桂平市人民医院关于总院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关于总院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项目需求员工人数及参考待遇:工勤人员**人,点心工人 *人,厨师*名(含*名主厨),上述人员的应发工资待遇分别为****.**元、****.**元、****.**元,已包含个人社保、个人医保缴纳部分费用。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一轮报价,评分最高者成交,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分标准,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即可)
项目要求及说明:报名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限价,该控制价已经包含所有支出,包括货物的服务费、派遣费、人员管理费、税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二、采购内容及费用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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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需求人数 |
单位 |
单人服务费收取限价(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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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务派遣服务 |
** |
人/月 |
***;(应发工资+公司负责部分的五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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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单位的响应报价(即收取劳务派遣人员的服务费标准)不得高于(应发工资+公司负责部分的五险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参与评审的资格。 *.上述需求人数仅作为参考数量,如实际工作中有变动则以实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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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单位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总院地址:广西桂平市人民西路*号桂平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江北院区地址:桂平市江北开发区中部(金田大道中段)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楼***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容老师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证件及资质。
*. 年内无重大失信记录及重大犯罪。
五、报名要求:
*. 报名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能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
*. 需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 代理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需由法人代表出具委托证明并加盖公章;
*. 提供一份近*年内无最大记录犯罪及无重大失信记录的证明或保证声明函;
*. 报名时须提供附件*及附件*;
*. 提供对公账户的资料证明;
*. 以上所有资料均要加盖公章,否则属于无效证明,请报名参加院内磋商的供应商提前详细阅读公告内容要求,确认无误后再报名参加,参加磋商评审的供应商不得故意扰乱会场秩序,如有违反者,视为放弃磋商评审。
六、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方式及要求:
*. 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由医院磋商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携带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到采购单位进行院内磋商评审;
*. 各响应单位的报价函需要按照我院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放弃;
*. 报价一览表须连同其他资料密封在档案袋里(须加盖公章),档案袋的启封口处须用浆糊或其它粘性物粘上,保证其密封性,留现场评审时使用,响应文件及报价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放弃参与评审的资格。
七、院内磋商成交规则:
符合采购单位需求质量且综合得分最高者成交。
八、报名、评审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下午**:**(逾期将不再接收及受理报名材料)
报名资料接收地址:桂平市江北开发区中部(金田大道中段)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楼***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方式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并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
报名邮箱:***********[**]***[***]***
评审(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准时截标并开始评审,需要响应单位携带响应文件准时到场参与评审,迟到的不得入场参与评审。
九、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送货期限: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十、商务要求:
*. 所有响应单位必须无条件且完全响应《附件*: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委托合同范本》的所有条款,否则其响应(投标)无效,对已签订合同的但执行过程中达不到要求的,视为违约,予以解除合同,且采购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风险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各种纠纷、诉讼等责任均由成交方承担。
*.成交方不得以无故克扣派遣去食堂工作的人员的待遇,严格按照以采购方给出的考核、出勤数据进行核实、发放待遇。
*.成交方在签完合同后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劳务派遣人员派至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采购方有权对其进行扣减服务费及单方解除合同。
*.在采购方要求的期限内将工作不积极、不胜任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退回,并及时向采购方推荐可以胜任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请报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认真阅读商务要求后,再做报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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