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2025-12-17 00:00:00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号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号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需求的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服务名称)经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编号为采购计划*[****]******号*****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吉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和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的下列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准。
采购人(甲方):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应商(乙方):吉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包括房建、市政施工图审查服务,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号令;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通知》(吉建联发[****]**号);
*、招投标文件;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吉林市****年**月**日******年**月**日期间施工图审查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对吉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中报送的具备立项、规划等审批材料的建设项目,按照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标准,开展综合审查。
*、审查合格报告应包括政策性审查和技术审查内容;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乙方应在施工图审查系统中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并根据项目类别,分别报送建设、消防、人防、气象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乙方应按照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规定、国家规范、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的统一审查标准对网上送审的施工图进行综合审查。对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的图纸不予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通过。乙方应在保障施工图审查质量的基础上,为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尽力缩短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工作时间。对于乙方违反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依据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第三条 审查费用结算标准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我省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吉建联发[****]**号文件标准乘以中标折扣系数*.** 。
第四条 审查费用及支付方式
采购预算审查费用总金额(中标价)为:(¥)*******元,大写:贰佰万 元,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待市财政资金拨付后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结算原则和方式:
(*)甲方仅承担首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因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需重新进行审查的费用,不承担因建设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费用和经营使用者后期改造的审查费用;
(*)乙方提交的审查结果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完善,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审查费用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按照乙方出具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且通过甲方施工图审查备案的时间确定。乙方汇总完成审查的项目,持各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结算单(详见附件)及结算相关证明材料与甲方进行审查费用结算,甲方复核后确认乙方审查费用。为保障服务企业可稳定持续运转及服务质量,乙方每半年将符合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项目审查费用,报送至甲方,甲方核定后报送市财政局,申请阶段性支付服务费用。
第六条 严禁乙方将本合同中审查工作转包。如乙方转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在审查中发现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为应当向甲方报告。
第八条 乙方应当主动接受甲方、人防、消防、气象等有关职能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购买服务的依据。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正在开展的项目和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乙方信用评价体系挂钩。
第九条 其他约定: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下所作的承诺、保证,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市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影响支付乙方相关服务费用,乙方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转包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众利益、公共安全情形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份。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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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初校:侯文捷 复审复校:张世龙 终审终校:张腾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