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成都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2-16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成都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16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2-16 00:00:00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成都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域 | 高新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采购人 | 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高新西区清江小区清源环街***号;联系方式:张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区***;联系方式:刘娉婷、艾莉莎;*****************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刘娉婷、艾莉莎;***************** |
| 项目包个数 | * |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详见公告内容 |
| 定标日期 | ********** |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报价 | 供应商名称:四川大家医学检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安和二路*号*栋*层*区;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年成都高新区中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百分比):**% ****年成都高新区桂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百分比):**% ****年成都高新区石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百分比):**% ****年成都高新区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百分比):**% ****年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百分比):**% ****年成都高新区芳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百分比):**% ****年成都高新区肖家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百分比):**% 评审总得分:**.** 主要标的信息: 品目名称: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采购标的:****年成都高新区中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服务范围:各采购单位所在地点;服务要求: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检验、血型与配血以及病理相关项目的标本采集、物流送检、标本检测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检测耗材、检测试剂及物流成本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服务标准:投标人所使用的生化、免疫检测试剂可具有溯源性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等 |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王丽红(采购人代表)、唐宏(采购人代表)、张秋宁、林萍、蒋益泽、田梅、李春秀 |
| 评审情况附件 |
****年成都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报价明细表.*** |
| 备注 | (一)计划备案号:西园(***):********************[****]*****; 芳草(***):********************[****]*****; 合作(***):********************[****]*****; 石羊(***):********************[****]*****; 桂溪(***):********************[****]*****; 肖家河(***):********************[****]*****; 中和(***):********************[****]*****。 (二)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三)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四)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 (五)本项目为联合采购,由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实施采购。采购单位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单位)、成都高新区芳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桂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石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中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肖家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标供应商须分别与各采购人单位签订合同。 (六)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七)本项目采用统一结算率(投标人报出的百分比即结算率)和单价报价两种形式进行报价。针对采用统一结算率报价的内容:项目在具体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范围内根据中标统一结算率据实采购和结算。针对单价报价的内容:项目在具体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范围内根据中标单价据实采购和结算,若在服务期限内遇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对价格有要求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要求执行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