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购买常年法律服务的比选公告
2025-12-08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购买常年法律服务的比选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08 00:00:00

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购买常年法律服务的比选公告

引入专业力量,强化法治保障,更好服务区政府决策咨询,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对以下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青羊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服务购买。

(二)服务期限:*年,合同经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

(三)项目预算:**万元/年,采购*家律师事务所服务,每家预算为*万元/年。

(四)采购方式: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中选。

(五)支付方式:采取“首付+尾款”的方式分期支付,签订合同后*个月内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剩余金额(年度金额的**%)作为绩效考核费用,在年度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支付;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额支付剩余金额,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成都市青羊区区级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核减相应金额。

(六)服务内容: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方)日常运行管理重大项目、重大涉法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能提供优质整合性的法律服务;

*.参与采购方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措施、重要政策、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参与采购方涉诉案件、涉仲裁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受采购方委托,代理采购方参与相关诉讼、复议、仲裁案件的处理;

*.协助采购方处理涉法事件,配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采购方的委托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参加采购方重大项目的谈判、招投标、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及审查等工作,为采购方提供完整的法律服务;

*.对涉及采购方的社会公共事件、舆论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参与采购方法制宣传教育、政策咨询、专项培训等普法工作;

*.陪同采购方领导参与信访值班工作,陪同参与重大谈判、涉法涉诉事件处理;

**.采购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根据采购方委托,以法律顾问名义发表有关法律声明;

**.办理采购方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报名方式

(一)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成立,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无业内违法或受行政处罚记录的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在成都市区范围内办公。

*.采购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采购方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及时作出回应,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服务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少于**年,投标文件中的团队负责人必须亲自服务,否则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比选文件的编制

*.比选申请书应按《综合评分表》的内容进行编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本公告中未要求提供,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比选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侧面应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对比选文件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发现存在虚假的,采购方可取消评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日至****

*.比选材料提供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号*号楼****办公室。联系人:焦阳婷,电话:***********

*.比选材料提供要求:正本一份,封面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评选方法及成交通知

本次比选按照《综合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前*位的单位中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个工作日内通知该单位联系人,并在网站上公示。

综合评分表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提交材料说明

资格审查

非律师事务所

*

出现此四类情况,资格审查不过关,不进行评分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

受过本行业行政处罚

投标人提供未受到行业内行政处罚的承诺函

服务团队不在成都办公

投标人提供办公地址

派遣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未满**年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律师团队人员简介认定

律师事务所

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按照承诺服务范围、方式、内容等进行评分

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及服务方案

律师团队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经验

**

团队近*年担任过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省级政府*分/家;市级政府或省级政府部门*分/家;区级政府或市级政府部门*分/家;区级政府部门*分/家

投标人自行列举,保证真实性

派遣团队执业年限

*

团队中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执业律师从业时间*年以上的*分/人,*年以上*分/人

投标人提供律师团队人员简介

对政府非诉事务的熟悉程度

**

团队近三年处理过政府产业规划、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教育文化事务、民政事务、医疗事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具体涉法事务或信访维稳的,成都市的按类型每类得*分,成都市以外的每类得*分,事件同时属于两种类型的不叠加计算

投标人自行列举,提供牵头负责律师的姓名,保证真实性,类型不限于前述范围(需标明具体类型)

对政府涉诉案件的处理能力

**

近三年*.代理政府涉诉行政案件,胜诉或经调解原告撤诉的;*.代理民事案件胜诉、经调解达到政府方主要诉求的。*分/件

投标人自行列举,提供案件基本信息、代理人姓名和诉讼结果

对青羊区了解程度

**

根据投标人对青羊区区情(发展方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近期重要事件等)了解程度评分

投标人提供基本区情研究报告


附件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法律服务购买合同

(模板)

甲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号

负责人:职务: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为规范政府行政决策、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法律服务购买项目的比选结果,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顾问律师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团队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负责甲方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若甲方所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量增加,经协商后,乙方可增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视甲方工作需要,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专业律师为甲方处理临时性或应急性法律事务。

第二条 法律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

*.方日常运行管理重大项目、重大涉法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能提供优质整合性的法律服务;

*.参与甲方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措施、重要政策、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参与甲方涉诉案件、涉仲裁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受采购方委托,代理采购方参与相关诉讼、复议、仲裁案件的处理;

*.协助甲方处理涉法事件,配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甲方的委托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招投标、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及审查等工作,为甲方提供完整的法律服务;

*.对涉及甲方的社会公共事件、舆论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参与甲方法制宣传教育、政策咨询、专项培训等普法工作;

*.陪同甲方领导参与信访值班工作,陪同采购方领导参与重大谈判、涉法涉诉事件处理;

**.甲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根据甲方委托,以法律顾问名义发表有关法律声明;

**.办理甲方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就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有权就与乙方律师工作配合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若乙方律师无法胜任工作,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律师的合理要求。

*.甲方应当尊重乙方律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律师的正常的、合理的、合法的顾问工作

*.甲方需要顾问律师到成都市以外的地点完成法律服务工作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承担完成工作所需的各项差旅费用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之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陈述之情况以及提供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负责

*.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否则律师有权停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甲方向乙方指派律师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或复制件,无须向乙方指派律师提供原件

*.为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处理法律事务时,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充分的准备时间,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实施本合同约定上述范围内工作时,原则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明确告知,乙方收到告知后根据甲方要求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前述时限约定不包括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

*.甲方未提前告知、委托或要求乙方实施本合同约定工作的,乙方不得擅自开展实施该工作。在甲方未明确告知或具体要求乙方实施本合同约定的上述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乙方未自行实施约定的工作内容而认为乙方未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律师因工作需要,有权向甲方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调取相关资料

*.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必须忠实于法律和事实,不得向甲方提供违反法律、法规的法律意见

*.乙方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各项法律意见或法律文书应当清晰、明确、全面,并且是合法的、可行的,乙方不得故意曲解法律规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甲方隐瞒法律上既已存在或可能发生的风险

*.乙方律师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应当以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为宗旨

*.乙方律师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范围及本合同之约定履行职责,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实施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程

*.对甲方提出更换提供服务的律师之合理要求,乙方应当及时满足

*.乙方承诺工作中接受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青羊区司法局的安排调配,服从相关考核办法的考核。

第五条 服务方式

*.乙方所采取的工作方式为: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上门服务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远程协作等方式提供服务。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即从******起至******止。

第七条 法律顾问费用

*.本合同项下基础性工作服务费(常年法律顾问)用为每年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诉讼代理、行政复议等辅助性法律事务办理的协助办理、重大涉稳或突发性公共事件协助处置等专项法律服务另行约定支付费用。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个月内支付年度合同金额的**%;剩余金额(年度金额的**%)作为绩效考核费用,在年度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支付;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额支付剩余金额,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成都市青羊区区级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核减相应金额。

*.甲方应按约将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费用转账至乙方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乙方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守因工作知悉的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秘密,不得随意发表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言论,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政府工作信息、决策思路及政府法律顾问身份等谋取不法利益。

第九条 该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一方违约,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当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生效后,为履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不可协商或协商不成之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签订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乙方提供服务律师为:

乙方保证由以上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更换人员需得到甲方同意,若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团队负责不直接参与服务,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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