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12-17 00:00:00
靖州县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提质改造项目医疗设备设施采购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靖州县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提质改造项目医疗设备设施采购 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靖财采计【****】****号 |
采购人(全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医药集团博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采购合同名称:靖州县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提质改造项目医疗设备设施采购合同协议书 |
*、采购项目名称:靖州县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提质改造项目医疗设备设施采购 |
*、采购计划编号:靖财采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靖州县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提质改造项目医疗设备设施采购 |
*、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
(*)合同金额小写:********.**元 |
合同金额大写:壹仟肆佰陆拾捌万零陆拾元整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具体标的见附件*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时间:****年**月**日,至设备整体验收合格为期限。 |
交货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方式: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免费安装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并处理异常现象.设备安装调试期间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乙方承担全责。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货款(*******.**元),设备分批次发货,第一批设备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到货,货到后付合同金额的**%(*******.**元,不计利息),设备整体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的全额发票后,甲方再支付合同金额的**%(*******.**元,不计利息).若同一批次设备存在*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则暂停该批次付款。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元,不计利息).乙方无任何未处置完毕的违约行为时方可付款。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成交通知书 |
(*)响应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专用合同条款 |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
合同订立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九、合同主体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