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12-12 00:00:00
石梁镇原木检站晒场地块为一块闲置地块,为了发展石梁黄精、茶叶等本土特色农业产业,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资源,推进经济健康发展,拟对石梁镇高桥自然村原木检站晒场地块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经会议讨论通过,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外出租承包,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租赁概况:该宗场地位于石梁镇高桥自然村原木检站晒场地块,为浙江省天台县石梁镇人民政府所拥有的宗地,东临天大线,南临山,西临天一茶业,北临田,该场地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承租期限:二十年(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需续租,同等条件下中标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三、租赁要求:*、承租人需将该地块用于发展黄精、茶叶等石梁本土特色农业产业,必须服从天台县石梁特色小镇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改变,应提前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否则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恢复场地原状,赔偿招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在租赁期间负责土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和治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租人不得在租赁区域内制造噪声及其他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承租人取得场地租赁合同后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大型建设、城市改造、政府征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合同立即终止,招租人对承租人承租期间不予补偿。*、承租期间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四、投标底价及付款方式:
*、投标底价:租金投标起始价每年****元。
*、租金要求及租金支付时间:以成交价为基础每五年租金增长*%进行收取。支付周期为按年支付,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下一周期租金。
五、投标人资格:①投标人资格为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
③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六、报名时间:****年**月 ** 日—****年**月 ** 日时间上午*:**—**:**,下午**:**—**:**,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点: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台县始丰街道西演茅**巷**号二楼),报名费(含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不退还),报名时请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开标时间、地点:****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天台县石梁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天台县石梁镇集云路*号)。
九、招标方式:采用明底暗标,租金投标起始价每年****元。本次将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若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成交并签约或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若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十、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元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期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合同期满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人(不计息)。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开户行:农商行福溪支行石梁分理处,账户名称:天台县石梁特色小镇开发有限公司,税号:******************。联系人:王伟杰,联系电话:***********。未中标者投标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截止投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未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的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应对承租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报价和签署租赁合同所需的资料,如有踏勘现场需求请联系王伟杰,联系电话:***********。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台县石梁特色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正长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