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025-12-16 00:00:00
清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实录及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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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实录及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
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推进我县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县民政局拟对“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实录及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实录及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
*.采购人:清徐县民政局
*.项目内容:对县民政局保存的历史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整理、著录、数字化加工、质量检查及数据入库等全流程工作。
*.服务要求:确保档案数字化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保管、高效管理与便捷利用。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代理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全部结束、过程资料归档完毕止。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中选机构须承担本项目政府采购全过程的代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采购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协助采购人明确采购需求,编制科学、合规、完整的采购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等)。
*.依法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信息。
*.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谈判、磋商、询价)等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与服务。
*.协助采购人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投诉答复工作。
*.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采购合同。
*.整理、保存并移交完整的采购活动记录、文件、资料等档案。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项目评审。
*.发布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公示。
*.协助处理项目询问、质疑及相关事务。
**.提供采购政策咨询及流程指导。
**.整理归档采购过程资料。
三、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设施。
*.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自****年**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遴选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获取地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清徐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
*.联系人:张家琪 联系电话:*******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递交要求: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套上清晰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密封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遴选方式
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因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资质与信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与保障措施、人员配备、收费标准与合理性、应急处理能力等。评审小组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七、遴选结果公告
遴选结果将在清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选资格。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清徐县民政局所有。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发布的书面补充通知为准。
清徐县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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