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社区南湖锦苑安置小区采购2026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2025-12-16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锦江社区南湖锦苑安置小区采购2026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四川/成都-2025-12-16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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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社区南湖锦苑安置小区采购****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
| 基本信息 | 根据华阳街道办关于安置小区电梯、消防维保服务工作的通知,锦江社区南湖锦苑安置小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将于****年**底到期,为继续做好消防维保服务工作,锦江社区拟对南湖锦苑****年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进行购买服务,预估项目费用******.**元,计划服务期限三年,根据考核,实行一年一签。 | ||
| 资金预算 | ******.*元 | 计划工期 |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如为省外企业须在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登记备案,并提供登记备案网络截图) (三)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登记备案;(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和四川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查询截图) (五)供应商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类似业绩:消防维保),并提供不少于*个业绩证明; (六)配备**小时驻场服务人员至少*人。供应商需提供驻场服务人员的姓名、通讯号码、身份证、中级及以上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锦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梁海燕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