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2-16 00:00:00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
采购项目名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关于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的通知,明确“新华书店要发挥发行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认真做好发行服务工作”。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财政局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新华书店订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的通知》精神,明确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新华书店订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请各单位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建议该书发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从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发行。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 | 书籍、课本 |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采购项目 |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采购项目 | ***** | 本 |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的要求落到实处,根据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财政局《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新华书店订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的通知》要求,且湖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的通知》(湘办发电〔****〕**号)明确新华书店为发行主渠道、主阵地,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新华书店专项采购该书,单价**元/本,预算金额为*******.**元。
*、供应商名称: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所在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号
(三)本公示期限
从**********至**********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时间:****年**月**日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曹卫京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研究员 |
| 李爽 | 湖南师范大学 | 副研究馆员 |
| 杨学锋 | 湖南图书馆 | 副研究馆员 |
*、论证意见: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是政治理论书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要将该书配送到全区党组织用于党员开展深入学习。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以及长沙市委宣传部会议精神,明确湖南省新华书店为发行主渠道、主阵地,认真做好发行服务工作。鉴于该书出版、发行渠道的特殊性,本项目供货渠道具有唯一性,本项目供应商具有独占性、不可替代性,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号)第十五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根据市场类似项目行情及以往同类项目的成交价,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预算合理。
(*)根据市场类似项目行情及以往同类项目的成交价,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预算合理。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号*号栋
联系 人:张铁映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湖南湘江新区财政金融局政府采购处
地 址:长沙市河西麓谷大道***号湖南湘江新区第三办公区域*栋
联系 人:刘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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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