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12-16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理工大学激光跟踪仪****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理工大学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理工大学激光跟踪仪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激光跟踪仪 采购目录:*********其他机械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有效测量范围:三维(反射球)测量半径≥**,六维(手持侧头或**测量工具)测量半径≥**; *.主机转角范围:水平≥±***°,垂直≥****°至+***°(以主机垂直于地面放置时天顶角为零位,或水平方向为零位); *.跟踪速度性能:径向跟踪速度≥*米/秒,最大径向加速度:无限大; *.主机激光发射器:双激光管,包含绝对测距仪与激光干涉仪;跟踪仪采用无鸟巢设计,测量过程中不需要反复回零位。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设备是全新商品,是获得国家许可证的最新出厂合格产品,所有的软硬件都为最新版本;同时,所供设备经过出厂检验,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具相关的出厂检验报告。 乙方将所提供的商品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供需双方应根据确认的测试方案进行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测试未通过,或者测试过程中发现未达到本项目采购结果要求或合同要求,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 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须提供年的设备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和现场技术服务(含免费更换设备配件);质保期后实行有偿服务,仅收取材料成本费(按优惠价格)。 一旦设备发生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故障的方案。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月内将所供货物按时、安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后交甲方验收。 |
| 联系人 | 叶老师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浙江理工大学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