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接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上下学校车服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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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接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上下学校车服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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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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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接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上下学校车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号瑞泰澜庭一号楼一单元***
被投诉人: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中段***号 被投诉人: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号 相关供应商:青龙满族自治县通村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南
四、基本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购买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二次》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开标,**月**日发布中标公告,**月*日签订服务合同并发布合同公告。**月*日,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向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质疑,**月**日县教育和体育局全权委托该项目代理机构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质疑事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月**日,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标人青龙满族自治县通村客运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为**人,但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投标人青龙满族自治县通村客运有限公司****年实际从业参保为*人,人数差距大,所以投标人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信息谋取中标、成交是提供虚假数据,应给与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青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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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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