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12-16 00:00:00
大江口镇沅枫村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佳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大江口镇沅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大江口镇沅枫村基础设施建设
(*)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大江口镇沅枫村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卜杏红(湘************)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元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湖南佳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大湖南佳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镇沅枫村基础设施建设 | 否 | 详见合同附件 | / | * | 项 | ******.**元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行期限:**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地点:大江口镇沅枫村。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
*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大写)玖拾玖万贰仟柒佰零壹元壹⻆整,(小写)(****;*****. **元),最终价格以结算评审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 付款方式:待项目竣工后,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确认合格并移交后,按财政评审结果来结算工程款,项目建设过程中若需预付工程款,须经甲乙双方面议。项目竣工结算后,待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予以支付。乙方应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性退回乙方; 如有质量问题,则质保金作为工程维修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溆浦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九、合同主体
甲方:溆浦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赵永生
电话:/
传真:/
地址:溆浦县
乙方:湖南佳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陈治平
电话:/
传真:/
地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江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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