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2-16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合作区***算力租赁及大模型部署服务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号***房之***
被投诉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地 址:横琴港澳大道***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楼
被投诉人*: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号电信广场**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合作区***算力租赁及大模型部署服务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关于“算力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项的质疑未获实质性回应且未提供任何事实依据。 *.投诉人在质疑中明确提出请求复核其商务评分中其他客观评分项包括服务管理能力(*.*分)、项目负责人(*.*分)、信息(数据)安全负责人(*.*分)、项目团队成员(*.*分)、同类业绩(*.*分)是否存在所使用的资质证书、人员证书、业绩合同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但质疑仅回复“上述所有评分项均符合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未反馈任何事实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 * 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