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新津河以东片区区管道路排水防涝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2025-12-16
广东/汕头 招标采购
市级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新津河以东片区区管道路排水防涝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广东/汕头-2025-12-16 00:00:00
广东/汕头-2025-12-16 00:00:00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新津河以东片区区管道路排水防涝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号 | 工程编号 |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新津河以东片区区管道路排水防涝系统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 ||
| 立项批文文号 | / | ||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设计单位 | / | ||
| 勘察单位 | / | ||
|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龙华街道、新溪街道、新海街道 |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区管道路排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区管道路雨污分流完善及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区管道路排水单元接驳完善及错混接整改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部分。具体建设内容如下:一、区管道路排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针对《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以东片区排水管网系统建设项目*排水管道摸查及“洗管、洗井”服务》发现的区管道路排水管道缺陷点位实施修复。二、区管道路雨污分流完善及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含部分市管道路):未分流区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对华西路、园林路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主干管及沿线商户、小区接驳管,建管总长约**.***公里,其中新建***********污水管约**.***公里,新建************雨水管约**.***公里。三、区管道路排水单元接驳完善及错混接整改工程:针对已经已分流的新华东路、新华南路等区管道路排水管线,对沿线排水单元排口进行梳理,对漏接、错接情况进行接驳完善,建管总长约**.***公里,其中新建***********污水管约**.***公里,新建************雨水管约*.***公里。四、设备安装工程:针对短期无法完全雨污分流但污水浓度严重偏低区域的末端雨水排口设置防倒灌器**座,污水接驳市政管网末端污水管设置智能水质调控井**座。项目预算编制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元,届时以预算审核为准。 |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照管、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号御景大厦*楼)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日程安排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 **:** |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 **:**:** |
| 专家抽取时间 | |
| 递交标书 | ******** *:** ** **:** |
| 评标开标 | ******** **:** |
-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