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6
四川/资阳 质疑投诉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资阳-2025-12-16 00:00:00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至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吴仲良中学****年度政府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乐至县吴仲良中学

地址:资阳市乐至县帅乡大道***号

被投诉人: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号附*号

四、基本情况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乐至县吴仲良中学乐至县吴仲良中学****年度政府采购(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乐至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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