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6
四川/眉山 质疑投诉
眉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眉山-2025-12-16 00:00:00
眉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眉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慧农业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川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大道三段***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北二段*号(旺达广场**栋**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智慧农业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后视频演示构成“通过检测类行为改变评审结果”,直接违反政府采购禁止性规定。

投诉事项*:以“中标后视频演示”作为评审后置条件,违反评审程序法定原则。

投诉事项*:以“中标后视频演示”作为履约条件,构成对中标结果的非法变更。

投诉事项*:演示标准与后果不明,赋予采购人单方变更合同的裁量权,违反合同签订法定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眉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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