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2025-12-16 00:00:00
兴安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毛都旅游度假区公共配套设施提档升级项目*非遗文创产品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需求
兴安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乌兰毛都旅游度假区公共配套设施提档升级项目*非遗文创产品,计划供货期为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地点为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二)文创产品的设计需始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遵循,将其融入产品设计的核心理念与细节表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出现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内容;同时,要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产品设计中不得使用不当符号或低俗趣味元素,确保内容健康、合法(提供承诺函)。
(三)具备文创产品相关设计制作资质及能力。
(四)报价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参与企业需取得营业执照,有相关资质证明、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本年度(****年)设计文创产品或活动创意设计案例至少十个,企业名下有正常运营的文创实体经营店铺,本年度五万元以上业务往来不少于**次,三年内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
三、报价要求
总价报价,报价包含税费、设计开模费、小批量生产及产品包装费用、打造非遗文创展区等全过程伴随的一切费用。
四、市场询价方式
报价单位需提供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年度(****年)设计文创产品或活动创意设计案例至少十个,运营文创实体店的相关材料及照片,本年度五万元以上业务往来不少于**次相关合同复印件及佐证材料,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无违法犯罪记录。以上材料及涉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单位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报价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将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函(加盖公章扫描件,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价函不予接受。
注:*.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报价单位可自行随报价函提供公司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如对本项目附件*有调整建议的,可一并提出。
*.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仅作为乌兰毛都旅游度假区公共配套设施提档升级项目*非遗文创产品项目预算的参考。
兴安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
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建伟
联系电话:***********
邮箱:**********@**.***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