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的公告
2025-11-24
山东/枣庄 质疑投诉
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的公告
山东/枣庄-2025-11-24 00:00:00
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枣庄市本级信息发布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卧虎山花园**栋一单元***室

*.被投诉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枣庄市新城太行山路****号、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 号市民中心北二区

*.相关供应商:山东宇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市锦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榴园立交桥东***米,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质疑回复违规,存在围标;*.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回复违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被投诉人*、被投诉人*依法整改在处理质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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