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16 00:00:00
****年机房环境系统运维及网络专线租赁服务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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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机房环境系统运维及网络专线租赁服务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机房环境系统运维及网络专线租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万柒仟零伍拾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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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年机房环境系统运维及网络专线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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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第*包评卷专线租赁服务*等一项,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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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租用从省考试院互联至各评卷点的评卷专用网络线路,并提供现场技术团队进行全程保障等,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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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服务需求中*至*项服务期限为*个月:**** 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需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服务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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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杰,田虹,张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年机房环境系统运维及网络专线租赁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石洁
电话:*************、********



